香港奇点财经1月17日报道。1月16日,美国国税局(IRS)和财政部发布了最新公告(IR-2024-12)。公告显示,在新法规发布之前,纳税人无需像报告现金收入那样报告数字资产的收入。
这一公告是对基础设施投资和就业法案(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and Jobs Act)修订的规则的过渡性指导。2024年1月1日,IRS公布了数字资产收入的报告要求,要求从事贸易或商业的纳税人将数字资产视为现金,并向其报告超过1万美元的数字资产交易。具体来说,经纪人要在15天内向IRS报告交易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地址和社会安全号码,以缩小税收差距。
需要强调的是,调本次修订主要是针对数字资产的报告要求,而对于传统的现金交易规定没有做出改变。
也就是说,尽管IRS对数字资产做出了新的要求,但是对于现存的关于在交易或业务过程中收到现金的规定,这些规定仍然有效。具体而言,如果在进行交易或业务过程中收到实际现金(而不是数字资产),则依然需要按照法案生效前的规定,在收到现金后的15天内填写表格8300,即“交易或业务中收到超过1万美元的现金支付报告”。
IRS进一步表示,其正计划发布拟议的法规,以提供有关报告数字资产接收的额外信息和程序,并将邀请公众通过书面形式或在公开听证会上发表评论。
本次修订可视为对有争议的基础设施法案的一种过渡措施,因为自数字资产的收入报告规则颁布以来,争议一直存在着。
正如前文所提,从事贸易或商业的美国加密货币用户,应向IRS报告任何1万美元及以上的加密货币交易,这就引起了新规范何时适用的问题。例如,有人提出将加密货币作为“爱好”的人不受新规则限制。他们认为美国大多数临时加密货币投资者没有出于税收目的进行“交易或业务”。
对于投资者来说,要成为交易者或企业(又名获得交易者身份),他们必须向美国国税局进行名为sec 475的税务选择。目前这只适用于高频股票交易者。因此,根据现行税收规定,加密货币投资者(即使他们想进行交易或开展业务)从技术上讲无法进行“交易或业务”
加密货币倡导组织CoinCenter也是这一新规的强烈反对者。则在该规则发布后一天,其在网站上发布了一封诉讼书,称IRS制订的这一规则涉嫌“违宪”。
在长达70页的诉讼书中,CoinCenter提出了许多抱怨,例如,当矿工或验证者获得新的奖励(比如挖矿奖励)时,这些奖励的发送者信息是不可识别的。在区块链上,交易是通过公开的地址进行的,但并不总是能够准确地追踪到具体是哪个实体发送了奖励。这可能导致在向相关当局报告时,难以提供有关这些奖励发送者的具体身份或信息。
同样,CoinCenter指出,使用去中心化交易所进行交易的个体,在其交易中没有可识别的发送者信息。在一些去中心化交易所上,交易是通过智能合约和数字钱包地址进行的,而这些地址并不直接映射到真实身份。
CoinCenter还提到,当前的法规或指导可能没有提供明确的准则或规定,使得难以准确确定特定加密货币的价值。这种不确定性可能会给参与加密货币交易和报告的个体带来困扰,进而影响税务申报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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