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从“监管沙盒”迈向主动出击
2019年,HKSFC对证券币市场一改之前观望的态度,于2019年3月发出了新的声明,确定了其对证券代币发行的看法。
该声明明确阐述进行证券代币发行的过程需要符合现有的法规,也列出了一些进行证券交易的持牌机构(1号牌)须采取额外投资者保障措施,同时定义证券币为“复杂产品”。
这一声明意义重大,它代表HKSFC从观望转向主动监管,给人的感觉似乎是收紧监管,而实际上,它通过HKSFC的监管,向符合资格的行业服务商提供了一条正规经营的通道。这无疑是给业界注射了一剂强心针,是更加稳固证券代币发行的做法。这使得现时业界一些传统金融业1号牌机构愿意提供证券币相关服务,而多个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努力与其达成合作关系,以准备进入后期的证券币二级交易市场。
由于在当下的数字货币市场内允许运营证券币交易平台的国家屈指可数,业界对HKSFC的政策演变基本上持积极态度。
尽管市场会在一定程度上受HKSFC监管,但究其根本,市场需求及导向仍起着较大的作用。业界普遍认为,HKSFC之前所采取的行动并没有与业界已有的做法有太大的出入或对其造成干扰。因为总体而言,HKSFC的声明大部分都不过是加深业界的现有认知而已。
当然,以上市场的发展分析在法律的监管下也一直在改变。但在本书成稿时,香港地区依然不存在明确针对数字货币的法律,立法会也暂时没有释明会对数字货币进行立法的意向。
就业界实务而言,大多时候,业界都是依赖市场做法和HKSFC的声明或法规进行合规方面的工作。2014年的中国香港立法会会议曾提过,“任何虚拟商品营运者在业务中经营涉及货币兑换或汇款服务,必须按《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金融机构)条例》向海关关长申请经营金钱服务的牌照”。这刺激到业界人士开始考虑合规方面的准备,亦出现了多个业界人士尝试申请金钱服务牌照(MSO牌照)的情况。从律师事务所的角度来看,当时有关申请金钱服务牌照的相关法律服务的咨询也有所增加。
可是,当时香港地区的监管机构对于数字货币的定义还没有达成一致,导致在中国香港立法会会议的1个月后,中国香港海关也发出了声明,指出比特币及其他类似虚拟商品都不是金钱,所以不受海关的规管。虽然如此,许多交易平台为了控制风险,依然选择申请金钱服务牌照,并确保所有交易平台上的法定货币出入都通过一家金钱服务持牌公司进行。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因当时的声明只针对比特币及其他类似虚拟商品,所以业界开始以比特币为模型开发各种带有支付性质的数字货币,这也是后来许多首次代币发行的主要模式。由此也开始了从法律上定义数字货币,并确认其不会违反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为首的一系列的法律的市场做法。
现在,香港地区的多个交易平台都有一套自己的上币守则,以筛选合适的数字货币到自己的平台上交易。其内部的上币团队(listingteam)专门去与ICO项目方对接并了解有关所需要的重要基础建设项目所需的全部数据。项目方也需要在过程中委任一家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以确认数字货币不是证券且没有违反一些重大法律和法规。但基于区块链独有的性质,业界很难确定该寻找哪一个司法管辖区的律师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以也导致大量的交易平台只接受与其有较多业务往来的国家的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现在,一些比较主流的交易平台都对其可接受的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有一定的要求,而这些被接受的律师事务所通常都是比较大型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并同时向项目方表明只有符合所有要求才能进行上币。虽然如此,市场上还是有很多由不同国家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业界也暂时没有一套完整的市场方针去决定是否可以接受交易平台自身进行风控和商业衡量的结果。因为小型的交易平台很难要求项目方支付昂贵的律师费以获取法律意见书(因此也必然自行减少交易平台的上币费用),这也导致了项目方如果希望在一些比较主流的交易平台上币,则需要支付比较高昂的费用。这些主流的交易平台也一定程度上主导着法规方面的市场做法。
如同前文所述,很多交易平台都在后期推出了自己的平台币。为了吸引用户,各个交易平台都借用平台币以实行一系列的用户获利模式,包括交易费回赠、手续费打折及随机空投等。这在法律上引起了比较多的问题,因为这与过往的市场做法有冲突,即数字货币不再只是以支付为主要功能。过往的非证券法律意见书变得比较难以出具,而ICO项目则需要在项目初期拉入法律团队对数字货币提供结构和功能上的意见,以防其被定义为证券币。很多大型的律师事务所也开始因为自身的风控而拒绝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对法律意见书的使用做了很多限制。
随着熊市的到来,交易平台也被倒逼思索其他的获利模式,很多交易平台开始推出一些限时比赛、抽奖活动等。这类活动也引起了很多其他的法律问题,包括涉嫌赌博和提供推广生意的竞赛牌照等。截至本书成稿时,交易平台对于寻找新的获利模式没有丝毫进展,于是开始跟一些第三方平台合作。2019年深受瞩目的Staking就是一个比较好的例子,当然,这也伴随其独有的法律问题。
同时,交易平台也开始接受不同的稳定币的上币申请,以提供更多的风险对冲工具给用户。这引起了HKMA的注意,其开始密切关注稳定币是否会违反香港地区的《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鉴于有关条例对于整个稳定币的架构有一定的要求,因此市场上的稳定币利用各种不同的方式以防受到额外的监管控制,这也让交易平台对稳定币的合规工作开展得相当困难。HKSFC对以上非证券币发展的参与呈被动的状态,其一直都持观望的态度。虽然采取过监管行动,但没有积极推进和颁布新的管治法规,仅仅是发出警告。
但对于业界来说,因为首次代币发行市场的惨淡,且利用各种方法去尝试延长非证券类数字货币都解决不了问题,所以业界开始探讨证券币的可能性,这直接引起了HKSFC的高度关注。HKSFC于2018年11月开始积极地对业界进行规管,并在2019年3月发出有关证券代币发行的指引,驱使交易平台重新审视内部的架构和营业模式。
因为HKSFC提出的发牌原则有许多限制,这令很多希望进入“沙盒”的交易平台需要重新调整其营运模式。有些交易平台更是重新推出新的交易平台以便把业务分开,在方便维持过往业务的同时保留向证监会申请牌照的可能性。
虽然HKSFC给出的政策带有很多限制,但基于过往数字货币产业给大众的形象都是比较负面和不受法律监管的,所以业界一直都很乐意跟监管机构合作以改变过往的形象。这也导致了尽管短期内HKSFC发牌的可能性不大,且发出的牌照用途比较受限制(包括只能提供交易服务给专业投资人和需要购买市场上供应不多的保险等),许多交易平台也还是愿意支付相关的服务费并高薪聘请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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