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货币的估值难点主要源自其资产性质,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经济利益。
(一)加密货币的另类募资方式带来估值困扰
现有的加密货币有两种募资方式:①通过证券型代币(STO)方式募资;②通过非STO方式募资。如果是STO发行,一般加密货币又可以分为利润分享型(参与发行人经营的利益)与固定收益类型(例如债券,可以获得发行人获得的固定利息)。
如果STO发行的加密货币是权益类型的,有可能可以分享利润或是投票权,则可以参照权益类资产(如股票)的估值方式进行估值。需要注意的是,有时STO发行的只是分享利润的加密货币,由于利润只是权益的一部分,因此其币值相比完整的权益可能要打个折扣。因此,我们在估值时要具体分析持币背后所附带的具体权益特点。
如果STO发行的加密货币是固定收益类型的,则可以参照固定收益类资产的估值方法。但不少STO发行的固定收益所收获的是加密货币,这时如果要估值就要考虑获得的加密货币的具体属性了。
目前大部分的加密货币是以非STO方式募资的,其价值需要分具体的情况来进行估算判断,主要是要看持有该加密货币可以获得哪些权利及经济利益。
在加密货币家族中,由于发行人往往会采用私募形式发行、以非证券类别资产的形式进行募“资”,而所募的“资”,往往亦非法定货币,而是其他类别的数字货币,因此这种募资方式也会带来复杂的估值问题。
(二)加密货币的奖励机制和内在机制复杂
现有加密货币的奖励机制和内在机制往往很复杂,其背后所对应的权、责、利都不相同,这使得对其估值有相当的难度。因为不同的获取方式可能涉及不同的软硬件和时间成本,权、责、利的不同则意味着对应的价值不同。
以比特币与以太币为例,这两种公有链的加密货币都可以通过挖矿的方式获得,而从使用角度来说,两种加密货币本质上是比特币网络及以太坊网络的加密通信工具。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从资产估值角度来看,比特币与以太币的持币人应该和上述网络的使用价值直接挂钩,但在成本上又需要与相应的挖矿成本相挂钩。
但是人们如果仅从实用角度来度量这些加密货币的估值是明显不够的。举例来说,比特币有其独特的设计,其挖矿的成本有可能随时间变化而变化,这就导致它的成本有可能不是一个简单的函数就可以解决的。
如果从比特币的供应量来看,它的总数量是有限制的,理论上会造成通货紧缩。但在现实中,比特币又出现了分叉(如2017年出现的“比特币现金”和“比特币黄金”),这种分叉无疑又会反过来对原有的比特币币值带来影响。
除了比特币和以太币这类公有链的加密货币,目前市场上还有大量的联盟链和私有链加密货币。这些加密货币可能对应的是某个区块链项目,也可能对应的是另一种公有链网络上的加密货币,甚至有可能对应的只是发行人自己的某一项产品或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这些加密货币的估值,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难以采用一个通行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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