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公布虚拟货币指南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 ( FATF) 在 2019 年 6 月发布了最新的虚拟货币指南 。该 指南将帮助世界各国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 ( VASP ) 了解其反洗钱和反恐融资 ( AML/ CFT) 的义务 ,并有效地实施。
FATF 要求 ,各国评估和缓解与虚拟资产金融活动提供者有关的风险 ;对于 VASP 需要 采取许可或注册制 ,并使其受到本国主管部门的监督 ;VASP 应遵守与传统金融机构相同的 相关措施 。这一指南的发布说明 ,在全球范围内 ,虚拟货币越来越倾向于被当成具有典型 金融属性的虚拟资产。
在最新的虚拟货币指南中 ,颇有争议的当属旅行规则 ( Travel Rule ) :要求 VASP ( 包 括虚拟货币交易所和钱包提供商) 在每次进行资金转移时 ,彼此共享用户信息( 包括发件 人和收件人的姓名 、地理位置和账户信息等)。
该指南来自 FATF 对虚拟货币领域的观察 , 即“ 犯罪和恐怖分子滥用虚拟资产的威胁 ” 有可能发展成严重的全球性问题 。该指南旨在防止恐怖分子和洗钱者使用虚拟货币绕过现 有的监管和制裁措施。
虚拟资产本身具有跨区域性 ,链上交易实际上是无国界的 ,这对单一 国家监管带来了 很大挑战 ,这也是联合监管出台的根本原因 。各国政策发展水平参差不齐 ,所以 FATF 牵头 的跨国联合监管很重要。
虽然 FATF 的指南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并为当局提供了一些将新标准解读为本地法律的 空间 ,但是有严重分歧或拒绝遵守规则的国家将被列入黑名单 ,这有可能使它们脱离重要 的投资关系和全球贸易往来 。尽管并非每个国家都是 FATF 的成员 ,但将其列入黑名单会对 其产生重大后果 , 因此各国都希望可以避免此事的发生。
在 2020 年 2 月召开的 G20 财长峰会上 ,20 国财长和央行行长就诸多热点问题进行讨 论 。会议结束后 , 由 20 国财长和银行行长组成的集团发表联合公报 ,其中关于加密货币的 声明为 :在 2019 年 《 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大阪峰会宣言》 的基础上 ,敦促各国对虚拟资产和
268 重新定义金融 :加密货币与数字资产
相关服务提供商实施最近通过的 FATF 标准。
( 二) 美国对 FATF 指南的配合
美国一直是实施 AML 政策的最强支持者之一 。美国政府将严格执行与 FATF 指南类似 的加密货币规则 ,要求共享客户信息 ,打击洗钱活动 ,保护美国金融系统不被非法分子 使用。
Travel Rule 最早作为 AML 标准的一部分 , 由金融犯罪执行网络 ( FinCEN) 于 1996 年 发布 。美国根据反洗钱法— 《 银行保密法》 ( BSA) 界定了 FATF 指南的概念 。2013 年, FinCEN 决定将 BSA 应用于加密货币行业 。FinCEN 确认了 BSA 的 Travel Rule 的适用 ,在 2019 年发布了 VASPs 指南。
( 三) 欧洲配合 FATF 的旅行规则
2020 年 1 月 ,瑞士金融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身份不明的加密货币交易所的交易门槛从 5 000美元 (5 000 瑞士法郎) 降低至 1 000 美元 ( 1 000 瑞士法郎)。新的 《 金融服务法》 符合 FATF 的 Travel Rule 门槛 , 旨在降低加密货币市场中洗钱的风险。
欧盟第五项反洗钱指令 (5AMLD) 要求交易所在当地监管机构进行注册并证明其合规 性 ,该指令于 2020 年 1 月生效 。这些指令建议采取类似于 FATF 的 Travel Rule 的措施。
( 四) 亚洲对 FATF 的配合
在亚洲地区 ,为加强 AML/CFT 的监管 , 中国香港地区拟将加密货币服务提供商等纳入 监管框架。
日本 、韩国和新加坡采纳了 FATF 指南 ,迫使加密货币服务提供商遵守新的 AML 框架。 2020 年 1 月底 ,新加坡发布了 《2019 年支付服务法案》 ( PSA) 。与欧盟的 5AMLD 定义不 同 ,PSA 要求数字支付代币 ( DPT) 服务( 包括买卖加密货币的业务和交易所) 遵守可用 于 FATF 的 AML 规则 。根据 FATF 指南 ,新加坡将 Travel Rule 的门槛定在 1 000 美元左右 ( 合 1 500 新加坡元)。
尽管各国加密货币服务提供商都试图配合 FATF 的规则 ,但仍然有加密货币的投资者认 为 ,加强监管为去中心化的世界蒙上了一层阴影 。对于某些加密货币爱好者和隐私权主义 者来说 ,加密货币的本质是允许用户匿名和不受监管 。FATF 指南完全与早期加密货币采用 的去中心化和匿名性核心原则相抵触。
如果考虑到不法分子也会利用去中心化的原则 , 网络犯罪和缺乏安全性则对于加密货 币相关的机构以及希望进入加密货币市场的普通消费者构成威胁。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