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难发现,在目前的比特币ETF或是其他各类数字货币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行人名单中,鲜有传统资产管理公司出现。这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传统的资产管理公司对虚拟资产的管理仍然持相当谨慎的态度。
造成这种谨慎态度的原因,大概有以下几种:
一是毕竟加密货币仍然存在合规性的问题。加密货币的特性决定了它是非主权的(存在认受性问题)、去中心化的(也意味着缺少监管)、具匿名特征的(难以进行KYC、AML&ATF)资产。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必须完成对客户的KYC审查,才能接受客户的资产。
此外欧盟、美国和中国均加强了对金融机构客户的税务身份的审查力度,不论是欧盟、中国共同遵守的CRS,还是美国推行的FATCA,均力求让国民的税款回流国内。这些都从客观上造成了各主要经济体不断收紧对加密货币的交易监管,这种政策收紧会传导至传统的资产管理公司,使得他们不论在产品设计、产品发行和客户选择方面,都必须慎而又慎。
二是传统的资产管理公司主要投资人对于加密货币能否真正作为财富管理工具,仍然抱有怀疑态度。比如我们看到,股神巴菲特迄今也没有对比特币表示出任何好感。他在2022年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年度股东大会上被问及对比特币的看法时说,比特币不是一项生产性资产,不会产生任何有形资产。尽管公众对加密货币的看法发生了转变,但他仍不会购买。
“如果你告诉我你拥有世界上所有的比特币,而你想以25美元的价格全部卖给我,我不会接受,因为我要用它做什么?无论如何我都得把它卖回给你。它(比特币)不能完成任何事情……”巴菲特说。
这是个很好的案例,说明传统投资者对于比特币(以及其他虚拟资产)如何估值感到困惑。特别是对于价值投资者而言,他们需要有价值依托,才能为一件投资品进行定价。
但是传统资产管理公司也不是对比特币业务毫不动心。一个有趣的案例来自摩根大通。
其在2021年3月向美国证监会提交了一款特殊的约一年期挂钩票据(Linked-Note,部分交易员亦称之为“挂钩债券”)产品,允许投资者可以通过这个1年期左右的挂钩产品追踪11只股票的表现,而这11只股票的价格,又与加密货币特别是当时大热的比特币息息相关。
翻查摩根大通提交的这个产品会发现,这11只股票要么是大量拥有加密货币的上市公司,要么是经营与加密货币相关业务的上市公司。例如摩根大通分配20%的权重给微策略软件公司(NASDAQ:MSTR),把18%的权重配置给Square Inc(NYSE:SQ)。这两家公司均是在比特币方面有大量投资的科技公司。表3-6为摩根大通关联票据对应的底层公司。表3-6摩根大通关联票据对应的底层公司
公司名称 | 代码 | 权重(%) | |
1 | 微策略软件公司 | MSTR | 20 |
表3-6(续)
公司名称 | 代码 | 权重(%) | |
2 | Square Inc | SQ | 18 |
3 | Riot区块链公司 | RIOT | 15 |
4 | 芯片制造商英伟达 | NVDA | 15 |
5 | 贝宝(PayPal Holdings,Inc.) | PYPL | 10 |
6 | 超微半导体(Advanced Micro Devices,Inc. | AMD | 5 |
7 | 台积电 | TSM | 5 |
8 | 洲际交易所集团 | ICE | 4 |
9 | 芝加哥商品交易所 | CME | 4 |
10 | Overstock.com Inc. | OSTK | 2 |
11 | Silvergate C apital Corporation, | SI | 2 |
资料来源:美国证监会网站(https://www.sec.gov/Archives/edgar/data/0001665650/000121390021014247/s131027_424b2htm)。
摩根大通这个产品名为“摩根大通加密货币风险敞口篮”(JPMorgans cryptocurrency ex⁃posure basket)。它并不是直接持有加密货币,而是与加密货币相关的风险敞口(在这里就是股票了)。买入这个篮子的投资者,到期时会收到持有期间的底层股票资产的回报,但需要扣除票据的篮子损耗费用(basket deduction)。
简单来说,摩根大通看中了某些加密货币投资者的另类投资需求,因此创设了这个产品,但它自己又不想要拥有持仓风险,所以整个组合的回报/亏损全部由投资人承担。作为发行人,它只是收取“损耗费”。
这是个很好的例子,说明虚拟资产正逐步渗透传统资产管理行业。像摩根大通这样的传统机构,自身并不愿意持有虚拟资产头寸,但并不妨碍其为客户提供这种代持虚拟资产头寸的服务。因此,未来虚拟资产管理产品能否吸引更多传统资产管理公司,还要看客户对虚拟资产需求究竟有多强劲。
三是传统的资产管理公司未必有合资质的人才来主打虚拟资产投资业务。比如在香港,要获得虚拟资产管理业务资质,必须向香港证监会进行额外申请。公司的两位主要负责人必须要有虚拟资产领域的知识,或是要有这方面的从业经验。而截至本书出版,就笔者所知,香港市场上获得虚拟资产管理方面资质的资产管理公司仅两家。当然,不排除本书出版后还有更多的公司获此牌照。但是总体来说,相对于传统资产管理公司,虚拟资产管理公司仍为少数。
从传统资产管理公司谨慎参与虚拟资产管理的现状来看,再结合美国、香港、新加坡等地监管机构对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日益严格的合规要求,笔者认为,虚拟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需要逐步进行,不可急于求成。但是虚拟资产管理行业的上升趋势已经出现,不会出现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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